各乡镇党委,县直相关部门党组织、驻瓜相关单位党组织:
为全面落实部门、行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国家机关在普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实现案例的共建共享,按照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酒办发2018]33号),中共酒泉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酒泉市委依法治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谁执法谁普法”典型案例>的通知》(酒司发电〔2019〕26号)要求,根据2019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创新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选编范围及类型
主要选编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治创建三个
方面的典型案例。
二、案例选编标准
1.典型性。以案释法案例要选取具有代表性,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对于社会公众认识法律、了解法律具有借鉴意义。
2.指导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治创建案例要能反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特点和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对于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3.公开性。案例不涉密或经过脱密处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统一格式。案例符合法治宣传教育案例选编标准及格式要求。
三、案例选编内容
以案释法案例是运用已办理完结并可以公开的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例,结合案情阐述案件的调查与处理情况,分析案件所涉法律问题及典型意义。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案例是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如开展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法治文化建设等,介绍活动概况、重点宣传内容、活动特点和效果。
法治创建案例是围绕开展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部门行业法治创建等活动开展情况,介绍创建工作的基本情况,阐述具体任务措施,分析创建工作的特点和效果。
除特别情况外,每个案例字数在3000字以内。
四、案例选编具体要求
(一)报送格式
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做好案例选编报送工作(具体格式见附件2)。案例选编实行署名制,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部门、驻瓜各单位认真选编、审定。
(二)报送时间和数量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前。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部门、驻瓜各单位所报送案例必须涵盖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治创建三个方面的典型案例,可在三种案例内任选。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部门、驻瓜各单位每种类型至少报送1个。
(三)报送方式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部门、驻瓜各单位报送至邮箱:1643639253@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xxxxx单位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法治创建)案例——xx类”。
五、组织实施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驻瓜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要求。要从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的高度,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案例选编工作。要精挑细选,优中选优,严格把关,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将把案例库选编工作纳入年度普法工作及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对任务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请各乡镇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
联系电话:5947993 联系人:王吉红
邮箱:1643639253@qq.com
附: 1.应报送的典型案例种类和数量
2.“谁执法谁普法”典型案例模板
中共瓜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上一篇 : 瓜州县欢腾烟花爆竹店(零售)许可证信息公示
下一篇 : 以安全有序和监管有力为主基调,构建文旅监管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