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乡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话语权和主动权,采取多举措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一是狠抓主体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乡党委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乡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二是狠抓学习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狠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扎实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和系统化,使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三是狠抓精神文明传播阵地。开展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三好”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在全乡范围内评选“好母亲、好公婆、好儿媳”等先进典型,让清泉乡形成人人讲文明、户户树新风的良好风尚。
四是狠抓舆论导向。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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