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下午,玉门市委书记、市委编委主任胡志勇主持召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玉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市委编委副主任何正军,玉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编委副主任卢万鹏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研究审定有关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编制职数调整等机构编制事项。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党管机构编制作出了制度性安排,是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水平。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要强化配套制度,结合《条例》贯彻,抓紧研究细化具体措施和办法,使机构编制工作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
会议要求,机构编制工作要聚焦机构运行效能,进一步提升科学化水平。坚持协同高效,及时开展机构改革后部门运行效能评估,深入分析部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运行情况,切实做好上下左右之间职责履行的“物理变化”向“化学融合”转变;坚持统筹推进,有序推进五大领域行政执法改革,及早筹划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确保配套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坚持管好用活、提高站位、主动谋划、大胆创新、盘活存量,实现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
会议强调,市委编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三定”规定落实情况监督,加快形成科学、规范、长效的监督机制;要严格落实《中共玉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细则》和《中共玉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水平;要严格权限程序,严格把牢机构设置、领导职数设置、用编进人审批等关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酒泉市委工作要求在玉门市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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