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瑞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黑木耳种植示范项目列入产业扶持范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黑木耳种植示范项目主要在钢架大棚中进行黑木耳种植,根据《瓜州县2019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扶持办法》中对于修建钢架大棚明确规定:由乡镇采取自建方式,农户参与,当年新建钢架大棚,每座(长50m×宽8m计作1座,超过800㎡的可折算成2座)一次性补助0.35万元。该项目可以享受该扶持政策。同时,该项目如果以家庭农场或者合作社运行,按照扶持办法规定:1.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枸杞、蜜瓜、特色林果、设施种植和草食畜五大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在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切实为农户提供服务,示范带动能力强,诚信度高、群众评价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主动申请,乡镇审核上报,县政府认定为“一社一制”扶持范围的,按照认定标准进行扶持。2.家庭农场。对当年依法工商注册登记,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规模达到市级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规模标准,当年带动当地主导产业成效显著,严格按照相关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开展生产,一次性分别以奖代补1万元和0.5万元(不重复享受)。根据项目运行机制择优选择扶持政策。
根据扶持办法,今年暂未将黑木耳菌棒生产线纳入扶持范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认真研究,争取将黑木耳菌棒生产纳入扶持范围,促进黑木耳产业做大做强。
瓜州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