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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粮食局2018年决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19-10-26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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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负责全县粮油供需平衡和粮油市场稳定,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长期规划和收储,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全县粮食市场供需、价格的检测和分析,适时发布粮食供求、价格、质量等信息。

(四)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

(五)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管理责任,指导协调全县各类政策性粮油供应和应急保障供应。

(六)承担省、市、县三级储备粮管理责任,指导监督储备粮的收购、轮换和管理,制定粮食仓、帐管理各项制度和管理责任制。(七)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粮食市场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八)负责粮食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国有企业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粮食财务管理制度和扭亏增盈措施,负责各级政策性粮食补贴管理工作和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管理;编制粮食财务报表,组织编报年度预决算。

(九)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加强对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数据采集、汇总与上报工作,完善“三库一平台”数据库的建立,督促粮食经营者建立粮食经营统计台帐,按照规定依法报送统计基本数据。对全县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质量状况、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

(十)负责县属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十一)做好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和防汛、防火、防盗及救灾工作。

(十二)负责粮食系统的人事、行管、文秘、纪检等工作,做好系统的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根据“三定”方案,粮食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文件收发、传递、打印、档案、保密、机要等文秘工作。组织有关时事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分解和拨补各级补贴资金,指导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业务,汇总上报财务统计报表,检查财务统计法规制度的执行。

2.仓储股:负责全县仓储管理工作,监督执行粮油库存技术规范和推广科学储粮。组织对全县库存粮油的安全储藏和“一符四无”的检查,储备粮食收储、轮换、动用计划的实施管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产、购、销余缺情况的调查,指导粮食物流体系、粮油市场体系、加工设施建设。负责军供民食、赈灾的供应管理,组织全县粮食集腾并转和仓容的准备工作。

3.粮食市场管理稽查大队: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监督检查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督促落实粮食经营者最高和最低库存量标准,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受理有关行政复议,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其他有关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行为。指导本系统执法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二)人员基本情况

粮食局系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10名,实有人员5名,其中:在职人员6名;退休人员14名,精减人员1名、遗属人员2名。总计23名属财政全额供给人员。

三、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分析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额2680907.23元,财政拨款收入2680907.23元,为一般公共服务收入,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1625.64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0.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117733.9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4.39%;住房公积金74998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2.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收入2476549.69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92.38%。

2018年总支出2680907.23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907.23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66979.8元,占总支出的36.07%,商品服务支出134320元,占总支出的5.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4607.43元,占总支出的22.55%);项目支出975000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占总支出的36.37%)。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实际支出0元。主要是单位严格按照公积接待制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预算0元的0%。全年因公安排出国(境)团组0批,共计0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预算0 元的0%。与2017年相比,减少1221元, 全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占预算0元的0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预算0 元的0%。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320元,比2017年的148500元减少14180元,降低11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调出、退休);

2.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3.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元以上通用设备36台/套,单价100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总额的92.3%。组织对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四、附表

1.决算信息公开表

2.绩效评价报告

3.绩效自评表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正常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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