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
根据《甘肃省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细则》待遇和保障政策第十二条规定:“任职满1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市(州)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批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在乡镇现有事业编制内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对2019年期满大学生村官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县到村任职服务期满的包雄鸣等5名同志,经县委组织部对其考察,5名同志一直在岗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考察结果为合格。已提请县政府十八届42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从2019年9月1日起纳入原工作乡镇的事业编制进行管理,并办理有关入编及聘用审批手续,现予以发文明确。
附件:2019年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拟安置人员基本情况表
瓜州县人力资源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