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19年12月16日
留言内容:
新疆广汇燃气天燃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要求使用户更换到期限或超期限的燃气表并向居民收取更换燃气表费用不合理不合法问题
近期,因天然气操作不当发生闪爆,造成财产损失,天然气公司为了每个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对使用到期限或超期限的燃气表,要求天然气使用者自行购买天然气公司的提供的天燃气表,换表是对的,但收取更换天然气表是否存在不合理不合法?据了解,新疆规定居民用户使用到期限或超期限的燃气表由天然气公司免费为用户更换。
另外,从消费习惯看,同为垄断企业的电力公司,将用户家中的电表定位电力公司资产,维护更换都是由电力公司承担,用户只需缴纳电费即可,因为电表是用户缴纳电费的计量依据,电力公司是唯一受益人,其费用必然由电力公司承担!这就如同,卖东西的话卖家总得准备个称,你不能让客户除了买东西之外把称的钱也得付了。如果用户付费购买燃气表,那么燃气表就属于用户的资产,那么用户就可以自己随意处分自己的燃气表(各种改装改造)那么市场秩序岂不是乱套。
支持燃气公司免费换表的法律条文:
1.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及住建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燃气进户管及燃气表属“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应由管道燃气经营者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2.合同法,从合同法的角度讲,燃气进户管及燃气表等是管道燃气经营者为了履行供气合同而必须提供的一种器具.管道燃气经营者为履行供气合同,有义务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燃气经营者要计算售出燃气量的多少、就必须使用燃气表,否则,无法完成供用气交易行为。因此,配装燃气表是其开展经营活动、成为公用企业的先决条件,消费者所要做的仅仅是付费购气,其他问题应由经营者自行解决。无论从有关法律规定,还是就商业习惯而言,燃气表都应当由经营者出资购买、安装、维护、更新。目前,国内多地也有多起因燃气公司收取燃气表费用而被处罚的案例或由燃气公司承担更换燃气表的规定,希望瓜州百姓也能像其他地方一样享有公平,让独家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停止向更换天然气表的用户收取燃气表费用,应停止收取燃气表费用。
望县政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天然气企业,履行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答复单位:新疆广汇燃气天燃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
答复时间:2019年12月23日
答复内容:尊敬的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相关司法解释已做明确定义: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城镇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内的住宅、经济性用房等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公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3、《物权法》第71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驶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