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向瓜州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申请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许可证件;到期未按规定进行许可证审换;许可后长期不按承诺购置营运车辆;不按管理规定报送企业资料,管理制度缺失;无工作人员,无办公场地、停车场地;安全制度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参加质量信誉考核;企业管理混乱,名存实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四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下列货运企业、站场经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做出注销决定并予以公布。
请下列货运企业、站场经营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作废。
附件:瓜州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注销企业名录
瓜州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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