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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1-02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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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重大决策部署,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治理非煤矿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安全治理水平,有效推动全县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摸清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现状,严厉打击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违法行为,处罚一批违法企业,督促企业主动消除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标。

三、整治重点

按照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通知》明确的整治内容,地下矿山重点排查局部通风、顶板边帮、采空区、井下水害、提升系统、爆破作业、火灾防治等情况;露天矿山重点排查规范开采、边坡安全管理、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尾矿库重点排查筑坝、排水、放矿管理情况。

(一)主体责任落实整治重点

1.安全意识不强问题

重点整治: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入脑、不入心,风险意识、安全发展理念淡薄,管控风险能力、隐患排查治理内生动力不足,不积极主动排查整改自身存在的事故隐患,甚至对一线岗位人员“三违”行为习以为常;外包项目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等。

重点检查:(1)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操作规程和开展安全标准化情况;(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4)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约定及落实情况。

2.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不高问题

重点整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认识不够,缺乏系统深入的了解,对建设方法、程序、关键要求等理解掌握不透彻;岗位管控措施不符合实际,针对性、实效性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不到位;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一线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未充分发挥双重预防作用。

重点检查:(1)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及其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情况;(2)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内容的符合性及落实情况;(3)风险点划分和岗位危险因素辨识情况;(4)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5)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和一线岗位风险管控措施符合性、针对性、实用性;(6)各岗位隐患排查内容、责任落实情况;(7)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治理和验收情况;(8)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审和更新情况。

3.预案管理和应急保障、演练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综合性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针对性不强;实战化、常态化演练不足,应急物资、装备、经费、人员、技术等各方面的保障未落实到位;预案培训和逃生自救常识培训针对性不强。

重点检查:(1)应急预案制定、备案、修订情况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编制情况;(2)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签订救援协议情况;(3)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和应急值班人员配备情况;(4)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及实战化、常态化演练情况和演练效果评估、改进、修订情况;(5)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装备及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4.安全培训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安全培训内容针对性差,考核随意,不按规定落实全员培训,考核不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安全管理能力不强,“三违”问题突出。

重点检查:(1)主要负责人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2)培训经费列支、使用情况;(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4)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情况;(5)“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地下矿山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提升运输、通风、采空区充填、防排水等关键环节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井下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系统不符合规范规定、无法正常使用,尤其是未实现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信号全覆盖。

重点检查:(1)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2)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局扇安装情况,风速、风质、风量、风压等检测仪表设置和维护情况;(3)下井人员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配备情况;(4)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淘汰情况;(5)使用电炉和灯泡防潮、烘烤和采暖情况及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6)存在水害威胁的矿山,建立水害防治机构、制度和汛期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编制探水设计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7)提升系统的阻车器、过卷保护、防坠及闭锁连锁等装置设置和维护情况;(8)采空区治理情况。(9)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等系统完好及使用情况;(10)所有巷道和采掘工作面、井底车场、提升机房、变电室、水泵房等关键岗位,人员定位信号和通信信号覆盖情况,井下作业人员通信终端配备情况;(11)中央调度室与井下任意地点、作业人员实时通话对讲、视频传输情况。

(三)露天矿山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高陡边坡、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不分层“一面墙”开采或未按设计开采。

重点检查:(1)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2)开采顺序、台阶技术参数、铲装平台、上山道路、运输道路等与设计或规程的符合情况;(3)采场工作帮和高陡边帮检查情况;(4)高陡边坡在线监测和稳定性专项分析情况;(5)多个主体开采同一矿体、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情况;(6)降尘及冰雪天气车辆防滑措施落实情况。

(四)尾矿库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擅自加高坝体,坝体外坡坡比、库水位、筑坝方式、干滩长度、排尾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

重点检查:(1)库内水位、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库浸润线埋深、坝体外坡坡比、排渗设施、调洪库容等与设计或规程的符合情况;(2)尾矿坝滩顶高程是否满足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排洪构筑物进水口、出水口结冰影响回水情况;(3)筑坝和排尾与设计符合情况;(4)库区周围乱采、滥挖、非法爆破等活动情况;(5)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库内情况。

(五)严打非法违法行为

重点打击:(1)地下矿山超越矿区批准范围开采;基建矿山以采代建、明建暗采;违规运输和使用火工炸药行为;不按设计施工、生产,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2)尾矿库未批先建行为。(3)非法开采砂石资源行为。(4)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等行为。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和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扎实部署集中整治工作。

(二)自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督促正在生产经营的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从基础管理、岗位风险管控和设备设施巡查、维护方面,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及时彻底整改。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诊断式”检查,精准把脉,解决问题。已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2020年春季复工复产时机,紧紧围绕整治重点,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排查隐患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确保不“带病”复工复产。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5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分析企业自查情况,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和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督促企业通过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自改长效机制,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县应急管理局将在2020年春季企业复工复产之际,对企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执法检查不认真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相关部门、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摸清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制定针对性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实效。

(二)提高执法效能。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隐患整改不及时、屡查不改、存在重大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并列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加强跟踪督导。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整治的监督检查,定期督查梳理集中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确保集中整治扎实推进,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着力构建安全自查自纠长效机制。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借助主流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平台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集中整治行动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案例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为集中整治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请各非煤矿山企业于12月27日前将本企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报县应急局非煤股备案,并分别于每月10日及25日前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自查自纠问题隐患统计表》上报县应急局非煤股。

联 系 人:毛艳娇 联系电话:15193785585

附件: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自查自纠问题隐患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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