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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1-03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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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根据省市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一、工作内容

(一)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

1.扎实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各乡镇、县安委会(县消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瓜州县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瓜安委发〔2019〕11号)要求,紧盯整治内容,把控时间节点,统筹落实各项任务措施,深化达标创建。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发改局(能源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督促检查,及时整改,确保综合体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整体消防安全。

2.全力推进文物建筑、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各乡镇、县安委会(县消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和《甘肃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甘宗发〔2018〕8号)要求,不断健全消防责任体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全国“两会”前,统战部(民宗局)、文旅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博物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宗教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不断提高文物建筑和宗教场所消防安全。

3.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县安委会(县消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相关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日常防火巡查,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堵塞通道”等突出问题。公安局、住建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要与相关乡镇协作配合,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督促清理搬离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电动自动车,确保畅通。同时,督导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外卖、快递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

4.全面推进彩钢板建筑整治工作。住建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城市执法局等部门和县消防救援大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监管的通知》(甘应急协调〔2018〕15号)要求,加强部门联动,以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宿舍、城乡结合部、住宅小区屋顶等处违规搭建的彩钢板建筑为重点,全面摸排辖区彩钢板建筑底数,更新底数台账,开展联合整治。对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房一律严格执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5.强化城乡结合部、居民楼院、校园周边、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乡镇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校园周边、老旧小区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夜间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加强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春节前,各乡镇要发动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1次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杂物的“三清”活动,有条件的增设联网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提升自我防范水平。

6.深化农村消防安全治理。各乡镇要结合脱贫攻坚、全域无垃圾整治等任务,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各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进一步完善乡村消火栓建设,开展农村柴草“三清四远离”(清院落、清屋后、清房顶;远离房屋、远离火源、远离道路、远离电线)工作,确保柴草下房离院,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各乡镇要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春耕季节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杜绝春季烧荒行为。要不断加大居民消防安全常识普及力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7.扎实开展危化品和燃气消防安全检查。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工业集中区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文旅局等部门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同步发动企事业单位和住户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8.推动智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能作用,督导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消防物联网建设、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2019年底前,高层建筑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全部完成消防控制室注册,值班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同时,要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并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水箱、水池水位、消控室视频监控等全要素接入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2020年全国“两会”前,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消委会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开展1次消防物联网建设质量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鲜活。

9.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消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12月底前,对已创建达标的重点单位进行 “回头看”,督促指导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不断提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示范创建质量,进一步巩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成效。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聚焦隐患问题突出单位,精准研判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控形势,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

10.紧盯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消防安全执法检查、“蓝盾”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固化工作机制,梳理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专项治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二)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紧盯全国、全省“两会”及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要对会场住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严格防范措施,确保安全。要加强重点区域、敏感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前置备勤力量。同时,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结合辖区举办的大型商贸、游园庙会、焰火晚会等人员密集区域,周密制定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对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进行驻勤巡逻,全力保障消防安全。

(三)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提升社会化消防宣传。以“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宣传车、宣传栏、led、公益广告牌、消防科普基地、消防提示牌以及住宅小区公示栏等宣传载体,通过发放宣传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升居民防火意识。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提高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

2.抓好消防宣传警示教育。各乡镇、县安委会(消委会)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纳入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典型火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元旦、春节和 “两会”期间,要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激发了解消防、学习消防的主动性。对影响大、整改难度大的隐患单位进行曝光,跟踪报道隐患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

3.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乡镇、县安委会(消委会)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2019年底前,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督促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本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员、保安、电气焊工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冬春防控期间,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对行业部门、国有企业相关负责同志,乡镇、社区负责人和管理人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着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

(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分级指挥和等级响应,细化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发改局(能源局)等部门职责。针对冬季火灾和救援特点,加强信息沟通和预警预判,掌握重点防控区域,组织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联合处置对策,切实提升联动响应效率。加强泡沫等灭火药剂和应急物资储备,及时补充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统筹指挥调度,加大日常执勤训练工作指导力度,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2.扎实开展冬季训练。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及时组织开展冬季练兵,强化指战员基础体能储备、应用技能训练和装备训练,基层指战员必须达到“五知一能”标准(知器材名称、技术参数、功能用途、操作程序、维护保养方法,能熟练操作应用),建立完善个人训练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远程视频、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导冬训工作“六落实”。集中开展实战指挥、冰面救援、雷达生命探测仪和搜救犬救援技术、大型工程机械协同救援等专业技能训练,组织典型战例研讨,提升指战员综合素质能力。

3.加强实战熟悉演练。县住建局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市政消火栓开展全面巡检维修和保暖防冻,确保完整好用;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强化对消防水源的普查熟悉和维护保养,确保战时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好预案管理平台作用,持续强化预案编制工作,提升预案的准确性、实用性、科学性。针对辖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化工、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单位和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大力开展全要素实战联合熟悉演练,不断提升实战水平。强化对元旦、春节及“两会”等节会重点场所和区域的熟悉演练,提前制定应对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必要时安排力量前置备勤,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二、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23日前)。各乡镇、县安委会(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各乡镇、县安委会(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落实研判预警、单位自查、执法检查、清单治理、约谈警示、综合监管等措施,定期调度、分析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县安委会(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冬春火灾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加强调度指挥,统筹协调推进,推动落实本辖区、本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组织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治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农村柴草“三清四远离”工作,在大风、春耕等重点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针对性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2.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学生宿舍)、幼儿园、养老院、医院(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隐患。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消防物联网接入、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合同签订、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

3.公安部门: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重点排查“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等小单位小场所,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锁闭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加强村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配合乡镇政府开展农村柴草“三清四远离”工作。

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工地,集中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集中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消防通道违规堵、占用问题等突出风险。开展燃气管道安全检查,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5.商务、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排查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集中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设备损坏等突出风险。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消防物联网接入、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合同签订、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

6.文旅部门:重点排查公共娱乐、宾馆饭店、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等场所,集中整治易燃可燃装饰装修、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风险。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实体化运行,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消防物联网接入、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合同签订、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

7.消防救援大队:加强组织协调,开展宣贯培训,发动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营造浓厚的专项行动氛围,正确处理日常执法与“放管服”改革关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

8.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乡镇政府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9.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隐患,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对自查自改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并按要求向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告备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主动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着力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培训员工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县安委会(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认清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冬春火灾防控,有效稳控社会面火灾形势。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消委会负责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各乡镇、县安委会(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任务,在发挥系统、条线作用上想办法、出实招,推动落实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县安委会(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机构、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县安委办将适时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县安委会(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9年12月23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消防救援大队;12月27日前,上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1月、2月于21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3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潘 龙,09375581821

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王峥山,188936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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