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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履职尽责 担当实干助力发展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0-01-08   文章来源: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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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年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六项重点工作”,深耕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围绕服务大局,狠抓“六项重点工作”

坚决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认真办理“法轮功”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刑事案件,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矛盾纠纷。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刑事案件113件11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3件116人。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坚持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事项“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7件。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和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涉恶案件2件1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件10人,追加逮捕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涉恶案件4件4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件41人,不起诉2人。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次,提出引导侦查意见14条。一批恶势力、“套路贷”犯罪案件的迅速批捕和有力公诉,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及其他违法犯罪分子,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共受理涉民企审查逮捕案件2件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件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件17人,提起公诉2件16人,不起诉1件1人。积极联合工商联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共走访民营企业48家,组织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商会、民企开展法治宣传25次,发放联系卡100余张,提供法律咨询28次。同时,邀请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民企司法需求,共征集到问题线索6条,正积极协调有关方面解决。

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与市河长办携手对我市辖区内的疏勒河、石油河等17条河流、14座水库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梳理出“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20余条,立案15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件。督促相关单位清理河道建筑垃圾4700多方,整治污染水域14.2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3.3公里,拆除违法建筑180平方米,河道“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滥伐林木案件线索3件。

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村稳定等涉农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农案件29件43人,批准逮捕27件41人,提起公诉136件190人,其中涉及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件2人。加强对农村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对贫困户的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4.2万元。组织干警深入帮扶乡镇开展精准扶贫,为帮扶乡镇、联系社区捐助资金7.5万元。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共受理市、县两级监委移送和上级院交办审查起诉案件6件8人,审查后决定逮捕2件2人,目前已全部向法院提起公诉。抓获贪污公款100余万元后潜逃十余年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并依法侦查取证,决定逮捕,起诉法院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深耕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7件13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6件108人,不批捕10件2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6件33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04件290人,对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50件56人。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撤案2件2人,纠正漏捕4人,追加同案犯12人,追加起诉漏罪4起,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6件。对1件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请抗诉后获上级院支持,案件被发回重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4人,对符合条件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5人。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共批捕4件4人,起诉7件9人。认真开展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书”督促落实工作,对玉门市辖区内学校进行走访,发现校园安全问题线索6件,并向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5份,进行法治宣传讲座5场次,预防性侵法治宣讲3次。认真组织开展了“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准确把握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新坐标,把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同维护人民权益紧密结合起来,将执行监督作为民事检察工作的关键产品。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16件,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件,均被采纳。同时,对经审查不符合监督条件的3件申诉案件,通过以案释法、教育疏导等方式,促成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妥善解决了涉法上访问题。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精准监督。共受理一般行政类监督案件线索12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3件,被建议单位均已整改。积极开展对涉及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环境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件,监督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0万元,维护了国家利益。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力度,受理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案件线索6件,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跟进监督,落实整改。

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司法责任认定和惩戒制度,修订完善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办法,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强化案件质量评查,考核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完善。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案件186件214人,适用率73.2%,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矛盾,修复了社会关系。持续优化司法便民服务措施。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依托,在全市成立了首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律师以第三方身份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件,参与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60余次,依法保障了当事人权益。

围绕素能提升,强化队伍建设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抓好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为检察事业改革发展厚植根基。旗帜鲜明抓好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努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主题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坚持不懈提升业务素能。着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积极派员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案例研讨、精品案件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办理的4件案件被省院确定为典型案例推广,1件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十佳”案件。干警在省级以上刊物刊载理论调研文章23篇,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391篇。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特殊的时刻更显特殊的力量。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牢记使命、恪尽职守,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更扎实的作风投入检察事业,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实现玉门“富民兴陇走前列,争做县域经济排头兵”的目标任务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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