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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瓜州医保局新农合报销问题 ”(网友高学芳)留言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19 13:36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量:8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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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9年12月30日

留言内容:

县长您好,我是瓜州县七墩乡人,家里是贫困户,现在嫁到陕西,今年七月份在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妇幼保健院生小孩住院花了4078元,因为农村合作医疗是交在瓜州的,所以在八月份的时候把住院的所有资料都交到七墩乡卫生院给我报销,七墩乡卫生院的人告诉我要问问瓜州医保局看报不报,结果这一问就问了一个月,在9月21号那天卫生院终于打电话了说报呢,让我去乡政府盖个章就可以把资料交到瓜州医保局去报销了,钱报下来了他们就会打电话通知。可是一等就是三个多月,眼看着2019年都快要过完了还没有报销,我着急了在2019年12月24号那天我打了瓜州县医保局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我钱已经拨下去了让我去七墩乡卫生院问问,当天我又问了卫生院那边他们却告诉我报销的钱只有200元,我问他们怎么会这么少,他们说因为有3000元的起付线是不报销的,剩下的那1078元也只能报销200元,政策就是这样的。没办法了我又打电话问瓜州县医保局结果说法一样,也是政策就是这样的。瓜州县的各位领导们政策是什么时候变的,县级医院的起付线就高达3000元,那市级医院的起付线不是要上万了吗?这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怎么敢生病,这医院我们还住的起吗?我相信政策肯定不是那样的,请县领导问问瓜州医保局到底是怎么回事,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谢谢谢谢

答复单位:瓜州县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0年12月30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瓜州医保局新农合报销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及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经核实:您于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9日在勉县妇幼保健院住院,发票总金额4098.04元。收到您报来的资料,我局严格执行《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酒政办〔2019〕102号)文件的规定,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转往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3000元,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支付比例为55%未办理转诊手续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您选择在市域外就医,按照文件规定转往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3000元,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支付比例为55%,由于您就医时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 个百分点,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支付比例为45%,但您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终您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支付比例为50%。经审核您的费用清单,其中:甲类药品及诊疗项目费用总额为2045.44元,乙类药品及诊疗项目费用总额为1771.26元,丙类诊疗项目费用总额为281.34元。您的报销情况如下:{总费用4098.04元起付金3000元乙类自费项目354.25元(1771.26*20%)丙类自费项目281.34元}*50%(报销比例)=231.22元(此金额为您的实际报销金额)。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也欢迎您到我局或来电咨询。我们的地址是:瓜州县渊泉镇县府大道76号,瓜州县医疗保障局3楼西侧经办大厅,我们的咨询电话是:0937-5522914。

瓜州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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