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9年8月1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第五督察组交办的第20批1393号(与第24批1770号信访问题重复)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诉问题
瓜州县柳沟境内有3家砂石厂(第1家位于常乐电厂向西500米处,负责人聂其意;第2家位于电厂西北约10公里处,负责人黄岗;第3家位于电厂西北约20公里处,负责人谭红文),3家均无除尘环保设施,肆意乱采乱挖,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
责任单位:瓜州县自然资源局、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瓜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 任 人:朱长征、王生祥、张建树
三、查处情况
经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做出批示,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进行了交办,并立即召集信访组成员会议,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针对3家砂石厂非法采砂、洗砂行为,瓜州县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进第一时间进行了现场核实,分别对3家砂厂现场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笔录调查询问,当场向3家砂场现场负责人下发了《瓜州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自然资源违法后果预先告知书》,要求限期拆除设备及生活设施,对已造成的地貌破坏进行恢复治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三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向责任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限期缴纳罚款。至目前,3家砂厂现场人员已撤离、生产生活设施已拆除清运、地形已恢复。现场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该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
瓜州县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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