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春节期间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市场稳定,按照各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印发<酒泉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酒市商务字[2019]261号)要求,聘请了安全专家,联合环保、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检查人员,重点对商流、住宿、废旧品回收等企业的安全、环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通道、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计检查企业37家(商流企业9家,宾馆招待所23家,家政服务5家),查出安全隐患53条,现场整改34条,限期整改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