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40万吨/年煤焦油分离提质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酒泉市瓜州县柳沟煤化工产业园,煤焦油通过汽车运入厂区,自流经卸车零位罐后经泵打到罐区储罐,再经过打料泵输送至生产装置,产品分别经过各自装车泵进行外售。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甘肃奥斯兰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瓜州县柳沟煤化工产业园
联系人:周总
电话:18299917888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甲级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931-8682875
邮箱:274340552@qq.com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意见。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有何建议。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以及面谈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信息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甘肃奥斯兰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号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40万吨/年煤焦油分离提质项目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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