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心灵驿站,专业知识网站!
当前位置: 心灵驿站> 酒泉> 瓜州>>瓜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提醒告诫书

瓜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5-07-09 16:37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量:845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全县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等医用商品价格稳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切实稳定价格水平。

(二)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要在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五)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六)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七)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八)相关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自提醒告诫后,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瓜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5

祝福文案
志愿技巧
网名昵称
祝福的话
心情文案
经典语录
故事人生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