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民政部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严防疾病传播风险,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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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民政局 瓜州县公安局
瓜州县交通运输局 瓜州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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