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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措施7条

发布时间:2025-07-23 06:08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量: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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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工复产的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单位和乡镇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管或属地管理责任。

2.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对甘肃省内外返企上班的职工, 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灵活处理,差异化隔离观察。

3.对2月29日前复工复产的规上非能源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补贴10万元。

4.对持续生产的非能源重点企业(年产值1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补贴2万元。

5.对3月31日前完成环保、安全、施工图等重点手续办理,正式开工建设的柳沟园区新(续)建招商引资项目,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补贴5万元。

6.对2月29日前复工复产,工业产值、上缴税收、带动就业等方面成效明显,拉动全县工业经济指标贡献较大的企业,可按照一企一策,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补贴20万元。

7.以上措施适用于疫情防控期。疫情防控补贴主要用于员工包车返岗、防疫物资、隔离观察、物流补贴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企业员工到厂后,拨付补贴资金30%、正式开工生产拨付30%、形成产值拨付40%。报批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程序执行。

本办法由县工信局负责解释。如省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以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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