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高效做好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防疫、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疫情蔓延、传播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关于企业节后复工复产防疫、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疫、安全生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家、省、市、县关于企业节后复工复产防疫、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企业防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疫情是命令、防控是责任的意识,打赢疫情防控战役,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提高全县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杜绝疫情传播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非煤矿山2020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全县非煤矿山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天明 县应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顾兴军 县应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占斌 县应急局工会主席
毛艳娇 县应急局非煤股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非煤股,办公室主任由毛艳娇兼任。
三、复工复产范围和时间
本次非煤矿山行业复工复产工作范围是全县所有非煤矿山采矿企业,复工复产时间自2020年2月11日起。
四、复工复产企业范围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三同时”批复手续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2.2019年冬季、2020年春节前后自行停产停建,以及因市场销售或其他原因长期停产、停建,拟恢复生产、建设的露天、地下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
五、企业复工复产程序
(一)根据《瓜州县节后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方案》及《瓜州县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复工复产申请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复工生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二是企业从外地返回员工及与疫情重点地区来瓜人员密切接触员工的健康情况表;三是《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二)企业将《复工复产申请报告》提交县应急管理局初验,初验合格后,提交瓜州县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治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联合审核,经领导小组实地验收并出具复工复产验收意见。
(三)企业收到同意复工复产的意见后,方可组织员工返岗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六、企业复工复产条件
(一)疫情防控方面
1.企业复工前要做到“八个必须”
(1)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疫情防治应急处置领导机构,组织本企业开展疫情防治工作。
(2)必须制定《复工生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方案》中应明确防疫工作任务、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员。要统一规定职工返企到岗时间,便于对外地返岗员工采取留观措施。要督令因出差、探亲访友、回乡等正在湖北等重点疫区的职工,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疫区。
(3)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必须在员工返岗前1-2天到岗,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制定、员工返岗后的隔离、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4)员工返岗前,必须认真排查拟返岗员工(包括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包括员工家庭成员是否到过疫源区情况),准确掌握返岗人员信息,并填写《瓜州县非煤矿山企业节后拟返岗人员信息摸排统计表》,与复工报告一同上报,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组织员工返岗。员工返岗后,对员工从外地返企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所辖乡镇、县卫生健康部门及县应急局报备,并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和隔离的要求,划定专用隔离观察居所,做到一人一室,单独留观14天。企业不具备单独留观条件的要主动与当地防疫部门协调解决。
(5)必须提前对矿区内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区域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封闭空间定期通风。
(6)必须对原材料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所需。并根据生产周期安排专项疫情防控资金,购置消毒与疫情防治医疗等用品。
(7)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消杀防疫。
(8)各企业员工返岗前,企业必须向县应急管理局书面承诺返岗人员身体健康,无重点疫区人员,无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还未解除医学观察者。
2.企业开工第一天要做到“五个到位”。
(1)企业复工生产“八个必须”要到位。
(2)企业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
(3)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
(4)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
(5)企业、职工参与配合属地政府、社区(村)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
3.企业正常生产期间要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检测体温出厂,建立员工体温检测台账。要求员工有发热等症状,要主动向企业负责人汇报,企业要及时向防疫部门报告,并按照防疫部门要求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观筛查。同时对与发热症状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员工,采取定点隔离医学观察。
(2)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要严格控制减少人员聚集,做到同一时间、同一场所集中工作人员不超过50人;不集中用餐、不集中开会,必要会议可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或以班组为单位小范围召开。
(3)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
(4)坚持职工在岗期间佩戴口罩、手套等必要防护品。
(二)安全生产方面
1.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本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及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3.根据《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0年第3号)要求,企业要提前根据员工的文化程度实际情况制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方案,采取灵活的培训方式,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对全体员工进行复工复产前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再教育、再培训,切实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工作业人员证件到期的,要按照《通告》要求,提前计划培训持证工作。
4.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工前,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及时组织整改,纠正非法违法行为,整改达标验收合格后,形成自查报告,提交县应急管理局。
七、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防疫、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做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不复工。
(二)企业申请组织员工返程前,必须及时、准确《瓜州县非煤矿山企业节后拟返岗人员信息摸排统计表》及《疫情防控承诺书》,因虚报、瞒报、谎报员工流动信息及身体状况,发生疫情传播事件,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经批准私自返程,将严厉追究企业责任,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一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员工返岗后,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隔离观察工作,一人一档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资料,及时汇总返岗人员情况,留企业备查。因隔离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未及时向防疫部门报告发热人员情况,发生疫情传播事件,将依法严厉追究企业责任,一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复工复产申请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表格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将扫描件报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毛艳娇,联系电话:15193785585(微信同号)。
附件:1.瓜州县非煤矿山企业节后拟返岗人员信息摸排统计表
2.瓜州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资料清单
3.瓜州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自查验收表(企业留存备查)
4.瓜州县非煤矿山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自查验收表(企业留存备查)
5.瓜州县非煤矿山企业返岗人员健康情况统计表(企业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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