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
根据《酒泉市2019年市级第四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分析报告》的通知精神。现将我乡就具体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如下:
一、建立完善农产品标识制度
加大宣传和督查力度,对园区种植户禁用农药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有禁用药品的种植户督促整改,对禁用药品进行销毁。对岷州村园区出现小芹菜毒死蜱超标问题进行了整改。通过对杨永胜进行宣读和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杨永胜对种植的小芹菜进行销毁,对种植的日光温室进行消毒处理。对杨永胜小芹菜毒死蜱超标问题整改结果进行了督查。
二、建立农产品分类查验制度
凡需进入我园区销售的所有农产品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对有“三品”认证的农产品和有农产品合格检验证的实行免检入市销售;凡没有检验单的一律先检验合格后才准予销售,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
三、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凡进入园区销售的农产品一律实行抽样检测,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监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一律禁止销售,并报请县农业局执法大队监督进行无公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
四、建立进、出货台帐制度
如实记录入场销售的农产品名称、数量、产地、供货商、进货时间及购买方、购买数量及时间。
五、加强基地与市场对接
在场内划出场地,专供本市“基地”所生产的农产品经营使用,并随时进行质量检验。
六、健全例行监测制度
确定重点、监测品种和区域,对入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和经营户开展日常例行监测工作,对经验工作所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例行监测结果向园区种植户公布。
梁湖乡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