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曹东宁)为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解决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近年来,玉门市司法局柳湖司法所积极整合法律资源,推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上新台阶,“三步曲”奏响基层社会治理“和谐音”。
谱好村级法律服务基础“曲”。及时召开“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签约会,组织法律服务律师和辖区内5个行政村分别签订了《柳湖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书》,实现了全镇公共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全覆盖;完善法律顾问上墙制度,要求法律顾问每月定时坐诊,并且村民在需要法律帮助时,可以电话咨询,甚至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同时根据各村在法律服务上的不同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服务,指导各村在重大事项决策、合同审查等方面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工作。
填好镇级法律服务保障“词”。法律顾问有效肩负“四大员”职责,即法律事务的指导员、基层普法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及法律援助的代办员。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柳湖司法所对照文件学习岗位职责,认真做到热情接待、接听当事人法律咨询;做到合理引导当事人的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确认等法律服务需求;做到接待、解答人民调解业务,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做到发放免费宣传资料,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解答农民群众咨询等;做到完成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同时镇级法律顾问服务内容综合化,为镇政府提供法律咨询、重大事项决策、合同审查相关业务,参与处理重大矛盾纠纷等各项基础性法律服务工作。
合好法律顾问补充“音”。建立镇、村“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把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村委会干部等纳入工作群,法律顾问适时推送真实案例,以案说法,定期发布下村照片、入村情况的信息,丰富解读社会热点发布的法律问题及农村常用法律知识,形成“线上+线中+线下”联合驱动模式。
截至目前,柳湖司法所共接受法律咨询20人次,为农民群众撰写法律文书3件,调处矛盾纠纷11件。柳湖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日趋常态化,公共法律服务“三步曲”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引导全社会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良好习惯,维护基层稳定,奏响基层社会治理的“和谐音”。(甘肃省玉门市司法局柳湖司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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