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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瓜州县2020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4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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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酒脱贫领办发〔2020〕8号)文件精神,瓜州县2020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现随文下达,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项目实施。各乡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实做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资金投入、带贫户数、新增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分析,抓好项目实施,并不得随意调整或变相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如确需调整按程序申报审批后实施。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统一组织乡镇进行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施工企业进行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乡镇扶贫工作站、扶贫专干和村级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全程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二、项目公示。县、乡、村要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告要求,分级分类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实施进行全面公开公示,严格按照项目公开公示期限及受理问题答复等规定,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牌、媒体、信息等多种手段,对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及责任人、主管单位、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实施期限、资金构成及规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带贫情况、监督方式等信息进行全方位公示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三、资料收集。各乡镇要收集整理好相关项目及报账资料,包括项目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相应资料。其中影像资料施工前、中、后要有固定参照物的同一地点的三张及以上现场照片。跨方、填方等有建成后有隐蔽工程的项目保存好项目实施过程中影像资料和测量记录,并请村级义务监督员、第一书记、群众等相关现场人员签字。

四、项目验收及资金兑付。项目竣工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项目验收工作,经县级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实施单位会同施工企业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和报账票据,及时到县扶贫、财政部门进行报账。所有项目资金兑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程类项目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实行资金预付制,项目竣工验收后,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

五、项目资金信息录入。各项目乡镇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项目信息录入到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重点包括资金下拨、项目安排、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报账等信息,自项目计划下达后,要按规定及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准确开展录入工作。

六、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各乡镇、县直行业部门要严格执行和《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18〕127号)有关规定,规范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推动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各县直行业部门要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合理设定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并将批复下达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按规定程序报县级财政、扶贫部门备案。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为绩效指标,主要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像和扶贫对象满意度等指标。

附件:瓜州县2020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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