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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瓜州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6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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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镇政发〔2020〕1号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镇属各站所,驻镇各单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9〕60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酒政发〔2020〕13号)和《瓜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瓜政发〔2020〕22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瓜州镇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瓜州镇但在镇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瓜州镇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组织实施

本次人口普查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各站所、驻镇单位、各村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瓜州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农垦社区要成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设立普查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于2020年2月28日下午17:00前上报至镇普查办,联系人:冯志强,联系电话:13830143021,qq:1028227946,各村、社区要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推进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村要强化依法普查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甘肃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三)确保数据质量。按照国家要求,普查登记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镇普查办将抽调精干力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和曝光,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情况发生,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防泄露。

(四)加强宣传动员。各村既要利用悬挂横幅、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又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要求和相关知识,引导动员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五)狠抓工作落实。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专业技术性强。各村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签订人口普查目标责任书,把人口普查纳入2020年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保障实现普查工作目标。

附件:瓜州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瓜州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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