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保障全市适龄青少年儿童平等享受优质教育,切实减轻家庭教育负担,把玉门打造成教育的福地,玉门市实行青少年儿童 15 年免费教育工程,这是玉门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惠及广大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
一、总体目标
坚持分步实施、普惠公平、量力而行,在现有免费政策的基础上,分 5 年实施青少年儿童 15 年免费教育工程,对具有玉门市户籍且在玉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就读的幼儿和学生,免除保教费、教科书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校服费、寄宿生生活用品购置费、校车接送费、伙食费等费用,实现玉门户籍青少年儿童免费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实施对象
具有玉门市户籍并在玉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石油中专、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和学生;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可以享受免费教育政策的在校学生。
三、实施机构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青少年儿童 15 年免费教育工程的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玉门市青少年儿童15 年免费教育工程分三个阶段5 年完成。
第一阶段自 2020 年春季学期起实施:
1、继续免除高中阶段教育学生学杂费、课本费、住宿费。
2、免除学前教育幼儿保教费。
3、免除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新生校服费。
4、免除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教育学生作业本费。
5、免除城市学校寄宿生校车接送费。
第二阶段自 2021 年秋季学期起实施:
1、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伙食费,已享受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由市财政补足差额部分。
2、免除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寄宿生生活用品购置费。
第三阶段自 2022 年秋季学期起,分三年实施:
1、从 2022 年秋季学期开始,免除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校学生教辅资料费。
2、从 2023 年秋季学期开始,免除玉门一中及石油中专寄宿生伙食费,已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由市财政补足差额部分。
3、从 2024 年秋季学期开始,免除在园幼儿伙食费。
五、保障措施
靠实工作责任。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青少年儿童 15 年免费教育工程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教育局要精准核算享受免费教育人数及预算资金,严把物品质量采购关;市财政局要足额落实预算资金并按时拨付到位;各学校要管好用好资金,切实把青少年免费教育惠民政策贯彻好、落实好。
严格资金预算和发放。市教育局负责统计保教费、教科书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校服费、寄宿生生活用品购置费、校车接送费、伙食费等补助项目学生人数,按照补助标准制定资金预算及分配方案,提交市财政局审核,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各学校。学生校服、作业本、生活用品等物资由市教育局负责公开招标,统一采购。各学校具体管理使用各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结余资金转入下一年度预算,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局调整预算安排落实。
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各学校既享受政府补助,又向学生收取已免项目费用,严禁挪用、挤占免费教育资金。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纪委监委、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市审计局每年对免费教育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纪委监委,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