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审通〔2020〕12号
瓜州县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及《2020年度全县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县委办发〔2020〕19号)的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24日起,对瓜州县教育局局长段星斌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职以来经济责任履行和编制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财务及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要求段星斌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审计组提交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总结。
审计组长: 张建霞 (领导干部审计股股长 审计师)
主审: 张艳霞 (财金企业审计股副股长 会计师)
审计成员: 欧阳惠子 (财金企业审计股科员 廉政监督员)
王昭媛 (审计事务二股科员)
附件:1.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审计人员保密守则
3.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
中共瓜州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瓜州县审计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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