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赵益春 周静)“民警同志,我女儿在广场上玩耍的时候捡到一个钱包,无法联系到失主,希望你们能帮忙将这个钱包归还于失主。”3月29日上午11时,辖区居民王女士到派出所,称其女儿在广场上玩耍的时候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身份证、驾驶证、好几张银行卡以及现金若干。
建国路派出所民警对钱包里的物品进行登记后,发现钱包里有两张身份证,民警立即按照钱包里身份证件信息查询到失主刘某某,并迅速与其联系,刘某某正在焦急的寻找钱包,为了核实清楚失主身份,民警询问钱包内物品,刘某某均能准确无误地回答,同时将身份证信息与其比对,并让刘某某背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经核实,刘某某确系在广场健身器材上锻炼时丢失了钱包。随即,民警向失主刘某某描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后,将钱包归还给失主,从钱包丢失到失而复得,在民警的高效办理下,仅用了一个小时。
“真的谢谢捡到钱包的好心人,同时也谢谢咱公安民警,这个钱包对我很重要。”见钱包失而复得,刘某某激动不已,不断向民警和热心群众道谢。““以后出行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再丢了。”民警对其进行了好心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