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我县“三春”生产期间为自然灾害多发时期,春季大风天数较多,容易引发风灾,夏季降雨大时,又容易引发洪水,为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及时掌握农牧业灾害情况,切实做好减灾救灾工作,按照市、县工作要求,现将农业灾情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业灾情统计上报工作,从现在起,各乡镇对本区域发生的自然灾害情况要做好统计核实、防灾减灾、救灾指导等工作,确保我县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将每次灾害对我县农业生产影响降到最低。
2.各乡镇上报灾情要按照零报告制度执行,全县有灾害天气时,要及时上报灾害情况,若无灾情发生,在《灾情快报》中写明无灾情即可(灾情快报样板附后)。
3. 各乡镇必须确定一名农业灾情统计员,负责灾情上报和信息沟通等工作,并加入“三春”生产交流群,及时关注群内动态,及时了解气象预报,确保农业灾情信息沟通畅通。将灾情统计员名单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若有人员变动,要及时联系更改。
4.各乡镇在上报农业灾情时,要及时与应急管理部门沟通核实,确保上报灾情准确真实,不得虚报、漏报、错报、迟报灾情信息,若因上报不及时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的,将依据相关问责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各乡镇必须于灾害发生当日18时前(电话报送)和次日上午9时前(电子版)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灾情初报,灾情核实过程中,每天上报灾情续报,并在受灾损失核定之后,将灾情核报纸质报告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无法及时送达的先发传真件或领导签字盖章的pdf件)。
联系人:陈忠业,联系电话:13830707013,
传真:5521665 qq群号:143950405
瓜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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