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20年4月3日讯(通讯员:秦辉霞)“俗话说:一场官司代代仇!我也不想通过打官司要回我的钱。但是,你借我的20000元几年了都不还。这几年我儿子结婚,老人住院你是知道的,多次催要你不但不主动给我还钱,还三推六二五,连电话都不接,我不起诉你能要回我的钱吗?”赵某一边给叔伯弟弟说着,一边难过地擦着眼泪,她的叔伯弟弟惊奇地张了张嘴,最终默不作声地看着调解员。
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将这起因叔伯弟兄之间发生的借款纠纷委托玉门市司法局下西号司法所调解。在转办当日,司法所调查核实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双方对所诉事实争议不大。在调查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纠纷事实均无异议,但借款方称自己由于各种原因,经济周转困难,所以才一直无法归还借款。在司法所的调解下,赵某同意叔伯弟弟在年内分期还清所借款项。最终,赵某和叔伯弟弟自愿达成协议,司法所联系法院为他们办理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诉前司法确认书,让闹了几年别扭的弟兄不再“闹心”。此案件是玉门市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也是将诉前调解和人民调解以及诉前司法确认有机结合的成果。这起矛盾纠纷的调处,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效率,既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又切实起到了便民利民,定纷止争的社会效果。此举,全面打造了玉门市通过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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