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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23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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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驻瓜各有关单位:

2020年是国家“三年统计督察全覆盖”工作开展的第二年。为认真贯彻落实酒泉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酒办发〔2018〕13号)和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教育和依法统计工作的通知》(酒政办发电〔2020〕29号)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全县统计法治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好迎接国家统计督察前各项准备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0年瓜州县统计法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持续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全面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对外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对内开展专业执行统计制度方法监督检查”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有效防范和化解统计工作风险,全力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前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

二、重点工作

(一)认真做好统计“七五”普法工作。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制定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各年度计划并及时与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推进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把《统计法》和统计行政法规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纳入年度普法计划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计划。

(二)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力度。认真落实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行政学院),有针对性地把《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作为党政领导干部主题培训班次主要培训课目,与统计部门共同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培训工作。县统计部门要做好对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统计机构负责人、统计执法人员和专业统计人员培训工作,突出抓好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主要讲清统计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当前统计数据造假的主要表现、遏制统计弄虚作假的法律法规条文和有关党纪政纪处分的规定。认真做好统计普法骨干培训,切实提高统计普法工作成效。

(三)提高统计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对各级各部门负责人重点进行统计工作责任宣传教育,明确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具体责任及处理规定,以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为重点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各部门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以依法统计、真实统计为重点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明确法律法规的“底线”“红线”,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统计法律法规“二十六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统计调查对象,重点进行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的宣传教育,提高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配合度和对干预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的抵御能力。要不断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形式,通过多种形式,努力将统计法律知识宣传贯穿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调查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

(四)认真组织实施重大统计普法活动。做好《统计法》和统计行政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工作。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宣传《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行政法规为主要内容,精心组织开展“12·4”“12·8”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掀起统计普法高潮,为各项统计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突出统计执法检查重点。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把各种统计违法案件,特别是地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违法行为,以及各种指令报数、冒名报送、伪造篡改统计数据行为作为统计执法检查重点,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实行“零容忍”。

(六)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统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的职责,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认真组织开展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发现的重大统计数据造假线索或者重大普查和重要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数据造假线索,县统计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直接核查,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转交线索查处,不断加大直接核查和查处案件力度。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对于统计弄虚作假举报线索都要逐一进行核实处理。

(七)依纪依规提出党纪政纪处理意见。县统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向纪委监委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提出统计违法案件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统计违法案件处理意见建议,积极配合纪委监委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对统计弄虚作假典型案件及其责任人处理结果及时进行通报,以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

(八)全面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安排,结合“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率和频次,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抽查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科学运用抽查结果,检查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把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违法行为,以及各种指令报数、冒名报送、伪造篡改统计数据行为作为统计执法检查重点,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实行“零容忍”。按照酒泉市统计局2020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重点对“四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乡镇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把“规下工业”“限下批零住餐业”纳入“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范围。

(九)加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要依据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统计数据造假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等44部门联合惩戒备忘录的规定要求,在失信企业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惩戒。

(十)及时发现清理不符合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巩固前期清理工作成效,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牵头单位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据或者数值区间填报数据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以工作考核等方式误导下级统计机构或者调查对象填报数据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为各种评比、资格认定等提供单个调查对象统计资料的文件和做法。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3月25日前)。按照酒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的通知》《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瓜州县2020年统计法治培训计划。

(二)统计法治培训阶段(2020年4月至8月底前)。根据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分层次、分阶段完成对部门负责人,部门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统计员《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等内容的培训。

(三)进一步落实清理不符合统计法精神的文件阶段(2020年5月-7月)。各有关部门或单位于2020年6月底前自查清理自《意见》《办法》出台以来制定或下发的不符合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并按《意见》《办法》规定进行整改。县统计局于7月底前完成对有关部门自查清理情况的抽查工作,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阶段(2020年5月-2020年9月)。根据酒泉市统计局“双随机”统计执法实施意见和新冠病毒防控进展情况,6月底前完成对全县15个乡镇30%的“双随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乡镇统计机构基层基础建设、执行统计制度、数据质量等情况。8月底前完成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业统计10%的调查对象开展定向领域“双随机”抽查检查,重点检查名录库信息不实、打捆上报、含税上报、预估上报、代填代报、基层报表不齐全等统计违法行为。9月底前完成对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规上服务业,资质以内建筑业房地产业10%的“双随机”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扩大至“规下”、“限下”样本单位。

(五)统计违法案件查处阶段(2020年4月-2020年12月)。对省、市统计执法检查中移交的统计违法线索、县统计局“双随机”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的统计违法线索进行立案查处,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统计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

(六)重大统计普法活动宣传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宣传《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行政法规为主要内容,精心组织开展“12·4”“12·8”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掀起统计普法高潮。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工作的行动自觉。各乡镇、各部门、驻瓜各单位以及统计调查对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系统学习,把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统计体制”的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筑牢防范和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用实际行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健全体制机制,保障统计工作健康发展。各乡镇、各部门、驻瓜各单位要积极适应新常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具体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迅速开展工作对接,“纵向”要向上级部门认真对接各自承担的统计工作任务中,是否存在制度理解、统计口径不准确导致的问题等;“横向”对接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确保服务支撑不缺位、不缺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统计工作的安排部署,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统计工作进行研究,健全各项机制,加强各方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确保全县统计工作健康发展。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统计工作保障力度。各乡镇、各部门、驻瓜各单位要对照中办国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查找在统计工作中的不足,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能立即整改的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形成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抓紧时间整改落实。对统计工作要明确审核、监督等各岗位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要移交纪委监委和任免机关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确保统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加大对统计工作的保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统筹,大力支持开展统计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解决统计机构后顾之忧,确保各级统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地统计保障。

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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