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肃州讯 肃州区总工会在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国工会章程》和《甘肃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规定,按照依法组建、严格程序、分级管理的总要求,对全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规范指导。
肃州区总工会及时向辖区内尚未建会企业下发建会通知书,明确建会时间,要求按“职工25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采取独立建立工会组织,25人以下企事业单位加入联合工会”的组织设置原则,督促企业按照法律要求以单独建会或联合建会的方式建立(或加入)工会组织。
肃州区总工会指导各级工会必须按照“三报三批,一选三到位”规定动作,指导辖区企业完成工会组建工作。即组建工会企业必须向上级工会呈递3个报告(组建工会报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报告、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上级工会必须向呈报企业下发3个批复(组建工会批复、工会委员会候选人批复、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批复),建会企业必须按照标准程序召开1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1场会员(代表)大会,做到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3套机构一次到位。
按照“党工共建,党工共管,属地管理,行业优先”的工会组织设置和管理原则,规范并理顺工会组织的设置和管理层级。即建立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同步建立工会组织;管理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同级工会组织同步管理该单位的工会工作;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乡镇、社区管理;依行业建立的工会组织,归属行业工会联合会管理。形成区总工会管理乡镇、社区、系统、行业工会联合会,乡镇、社区、系统、行业工会联合会管理基层工会(或联合工会)的清晰组织管理网络。
(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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