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概括
1.部门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3.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4.非税收入情况说明
5.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6.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8.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9.名词解释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部门积极开展预算公开工作,现将我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党委、人大、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维护民生民利、保障社会稳定的职能,努力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的示范引导、监管服务、政策落实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
1.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服务,落实村民自治,引导农民依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
2.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和保护龙头企业发展及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3.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抢险救灾,实施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和乡集镇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发展科教文卫体等各项社会事业;开展社会保障服务,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信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拓宽服务渠道,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办事制度和程序,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5.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畅通维护农民权益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突发事件,做好防灾救灾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6.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内设机构
河东镇人民政府(单位)内设机构有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等4个。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河东镇人民政府下属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3.其他事业单位
河东镇人民政府下属5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加挂综合文化站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门坚持“过紧日子”思想,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按照不低于15%的幅度进行了压减,从严从紧编制了部门预算。
(一)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674.6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4.46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编制人数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4.61万元,。相应地,部门预算支出安排674.6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4.46万元,下降1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27.7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6.86万元。
1.基本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7.75万元,与2019年700.21万元相比,减少72.46万元,下降10.35%,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编制人数减少。
2.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6.86万元(含非税),与2019年50.86万元相比,减少4万元,下降7.86%,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中减少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项目。
3.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674.61万元,与2019年751.07万元相比,减少74.64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编制人数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41万元,与2019年586.47万元相比,减少60.06万元,下降10.24%,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编制人数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2万元,与2019年49.81万元相比,减少10.39万元,下降20.86%,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编制人数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28.97万元,与2019年27.08万元相比,增加1.89万元,增长6.98%,主要原因是:2020年卫生健康预算数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32.12万元,与2019年38.8万元相比,减少6.68万元,下降17.22%,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编制人数减少,住房公积金核定预算数减少。
(二)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4万元, 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预计接待50批次,35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辆保有量1辆。
5.培训费1.92万元,比2019年增加0.42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2020年按照工资总额计提培训费。
6.会议费2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7.机关运行费149.9万元,比2019年减少2.98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 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22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1.2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货物类采购预算30.22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0.2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非税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涉及非税收入项目0个,计划征收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按照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原则,对2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46.86万元,具体项目是:人大代表经费1.96万元、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运行经费44.9万元。我镇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公正、客观、准确。
(八)“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核定“三公”经费预算12.9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4万元, 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预计接待50批次,35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辆保有量1辆。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上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673.95万元,本年新增61.2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149平方米,价值91.04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29.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个),价值0万元。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部门郑重承诺,本次公开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
附件:瓜州县河东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瓜州县河东镇人民政府绩效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