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瓜州县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随文下达,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项目实施 项目计划安排的就业扶贫培训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统一组织乡镇、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实施,要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的项目计划,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实做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资金投入、项目人数、新增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分析,抓好项目实施,并不得随意调整或变相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如确需调整按程序申报审批后实施。
二、项目公示县、乡、村要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告要求,分级分类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实施进行全面公开公示,严格按照项目公开公示期限及受理问题答复等规定,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牌、媒体、信息等多种手段,对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及责任人、主管单位、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实施期限、资金构成及规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带贫情况、监督方式等信息进行全方位公示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三、资料收集 各相关部门要收集整理好项目实施及报账资料,并保存好项目实施全过程影像资料。
四、项目验收及资金兑付项目竣工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经县级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程序和项目实施方案规定及时到县扶贫、财政部门进行报账。
五、项目资金信息录入各项目乡(镇)、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项目信息录入到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重点包括资金下拨、项目安排、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报账等信息,自项目计划下达后,要按规定及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准确开展录入工作。
六、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 各乡镇、相关行业部门要严格执行和《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18〕127号)有关规定,规范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推动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各县直行业部门要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合理设定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并将批复下达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按规定程序报县级财政、扶贫部门备案。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为绩效指标,主要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像和扶贫对象满意度等指标。
七、时间要求。按照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要求,本次项目计划所列项目务必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及报账工作。
附件:瓜州县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瓜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