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开展“维护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按照省检察院、省工商联《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深化年”实施方案》的要求,5月22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再次赴玉门市老市区污水处理厂有限责任公司、玉门市晟源建材有限公司、玉门市长荣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实地查看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谈,询问企业是否存在有被侵害产权、行政机关强制摊派各项费用、以及利用职权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
在走访企业的过程中,检察官们还向企业负责人发放了调查问卷表,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 维护民营企业”专项活动的开展目的和意义,同时和每个企业进行对接,填写了联系卡。其中有5家企业的负责人当场就其经营的企业在法律方面碰到的问题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惑向检察官们进行了咨询,填写了线索清单。企业家们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 维护民营企业”专项行动是实实在在的为企业服务,以前公司缺少法务的情况下,很少有渠道和途径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有了检察官的帮助,现在企业出现法律方面的困难时知道应该“找谁了”。
通过本次走访活动,不但加强了检察机关与企业家们的直接沟通联系,更加全面了解和掌握了企业对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需求,而且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帮助企业家们切实解决其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扰和难题,对走访中了解到的一些线索,也积极帮助向有关部门反映,努力为企业发展助力。
检察机关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检察机关将不断通过走访、联络、服务等方式,知“民”情、解“民”忧、保“民”权、护“民”利,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企业家安心经营,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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