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瓜州县振源碳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固废利用9万吨12500kva预焙阳极(炭块)高级增碳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瓜州县年年有余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碳素材料人造石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和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环境开发与法规宣教股联系,联系电话:0937-5526380。
1.瓜州县振源碳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固废利用9万吨12500kva预焙阳极(炭块)高级增碳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2.瓜州县年年有余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碳素材料人造石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酒泉成蹊环保管家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瓜州县振源碳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固废利用9万吨12500kva预焙阳极(炭块)高级增碳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瓜州县年年有余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碳素材料人造石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