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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01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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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普惠均等的法律服务,按照省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现就推进我县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采取县司法局协调、村(居)和法律服务机构双向选择的方式,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建立和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员会、社区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推进法治肃州建设。

二、主要目标

1.全县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2020年9月底,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法律服务在村(社区)全覆盖,村(居)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快捷,群众不出村(居)即可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法律服务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培养和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自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村(社区)自治管理法治化水平明显增强,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居)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村(居)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4.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基层群众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成效更加明显。每年每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至少担任3个村(居)的法律顾问,每个村(居)建立一个“法律顾问佑万家”微信群,能够根据职责和村(居)群众的需求为基层群众提供基本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顾问落实方式

(一)村(社区)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自主双向选择。各司法所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职责,协调辖区村(居)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主动与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联系,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制度。

(二)基层司法所推荐。对村(居)没有自主选择落实村(居)法律顾问的,由基层司法所推荐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三)县司法局调配。按照年人均至少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数,所辖乡镇没有基层法律服务所或所辖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不足的,由基层司法所申请,县司法局按照属地优先、就近服务的原则,调配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由基层司法所配置推荐到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四、村(居)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1.为村(居)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帮助起草、审核、修订村(居)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居)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引导村(居)依法管理。协助村(居)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协助村(居)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村(居)“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外出务工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指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经区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指派,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等方式普及涉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法治习惯。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应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可以作为兼职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调处征地拆迁、家庭纠纷、劳务赔偿、土地承包、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居)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五、开展法律服务的方式

(一)组建微信群服务。按照市局关于建立法律顾问佑万家微信群的通知精神,由各司法所指导村(居)建立法律顾问佑万家微信群,吸收村(居)委员会成员、调委会成员及广大群众加入,村(居)法律顾问利用“法律顾问佑万家微信群”为群众及时依法有效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

(二)深入村(居)一线开展服务。根据村(居)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深入一线或驻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法律服务。每季到村(居)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8个小时(1天),具体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由法律顾问与村(居)协商。应村(居)要求,针对不同对象和人员,每半年举办1次法治讲座。对村(居)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居)、群众重大利益的问题,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出法律意见,并向县司法局通报情况。

(三)其他方式。采取在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公布法律顾问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和向村(居)群众发放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等形式,方便村(居)和基层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要及时接听村(居)群众法律服务咨询电话,及时解答法律咨询,每月至少与村(居)进行1 次电话联系,每年至少下乡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次,并充分了解法律服务需求,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5月上旬)。

组织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司法部、司法厅、市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方案,完成动员安排部署工作。

(二)全面推进和调配人员阶段(2020年5月中旬—9月)。按照调整后的一村(居)法律顾问安排,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于2020年6月15日之前,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与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合同签约时限为两年,即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三份,村组、法律顾问和县局公律股各执一份。

(三)全面推进和总结推广阶段(2020年10月)。通过“法律服务佑万家”微信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站(室)等阵地,对全县村(居)法律顾问情况予以公示,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完善,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七、组织领导及村(居)法律顾问

为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法律服务在村(居)全覆盖,根据我局实际,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村(居)法律顾问进行如下调整:

(一)领导小组调整

组 长:陈玉林 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龚梅苍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聂建伟 局公律股 股长

崇力博 局办公室 主任

冉彩珍 县法援中心 负责人

王吉红 局法宣股 股长

喻 健 局基层股 负责人

各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

(二)村(居)法律顾问调整安排

1.渊泉镇(5个社区):邮电巷社区、县府街社区、福利巷社区、瓜州巷社区、北大桥社区

村(居)法律顾问:杜长河、赵鹤

2.柳园镇(2个社区):团结巷社区、公园路社区

村(居)法律顾问:武兴军、陈建华

3.西湖镇(7个村):中沟村、北沟村、城北村、四工村、向阳村、安康村、西湖村

村(居)法律顾问:李龙

4.瓜州镇(5个村):南苑村、三工村、瓜州村、头工村

村(居)法律顾问:康杰渊

5.南岔镇(8个村):八工村、七工村、南岔村、十工村、九北村、九南村、开工村、六工村

村(居)法律顾问:张向向

6.广至乡(6个村):卓尼村、临潭村、卓园村、洮砚村、新堡村、岷县村

村(居)法律顾问:康艳芬

7.锁阳城镇(8个村):堡子村、南坝村、东巴兔村、农丰村、常乐村、新沟村、中渠村、北桥子村

村(居)法律顾问:马长军

8.梁湖乡(8个村):雁湖村、小宛村、青山村、双州村、金梧村、陈家庄村、银河村、岷州村

村(居)法律顾问:赵天庆、祁晓

9.双塔镇(5个村):古城村、金河村、新华村、福泉村、月牙墩村

村(居)法律顾问:严玉桂

10.河东镇(4个村):五道沟村、六道沟村、七道沟村、双泉村

村(居)法律顾问:刘学琦、杨柏林

11.布隆吉乡(5个村):布隆吉村、九上村、九下村、潘家庄村、双塔村

村(居)法律顾问:赵延平、陈东林

12.沙河乡(5个村):沙河村、河州村、临河村、民和村、常顺村

村(居)法律顾问:吕万红

13.三道沟镇(6个村1个社区):东湖村、三道沟村、四道沟村、山水梁村、五四村、北滩村、三道沟社区

村(居)法律顾问:郭建云

14.腰站子乡(6个村):腰站子村、草湖沟村、辉铜村、扎花营村、唐墩村、马家泉村

村(居)法律顾问:何德森、温玉

15.七墩乡(3个村):锦华村、三墩村、汇源村

村(居)法律顾问:沈晓峰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将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全年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也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靠实责任,抓紧抓好。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主动加强与村(居)的联系沟通,确保工作落实。对法律需求比较多、群体性敏感案件易发多发的村(居),要优先推荐大局意识较强、法律业务素质较高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加强对一村(居)一法律顺问工作动态和信息的收集总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扩大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为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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