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环节,是回顾和校验矫正成果的关键步骤。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玉门市司法局柳湖司法所在社区矫正解矫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到位”。
手续到位。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好解矫手续。社区矫正期满前一个月,社区服刑人员提交个人书面总结,司法所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填报相关表格报区司法局审批。在矫正期满时,司法所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解除社区矫正宣告。
教育到位。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年龄段、思想动态以及入矫以来表现情况,在矫正期满一个月内有因人而异地进行法治教育,并制定相应的安置帮教计划,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进一步打牢思想认识基础。
衔接帮扶到位。及时将解矫后的服刑人员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划分帮教类型,建立个人档案,确定帮教小组成员,开展帮教,实现无缝衔接。定期对解矫人员进行回访,及时掌握解矫人员的生活、思想动态,对其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帮助。结合家庭社会力量对他们进行关心帮助和人生观教育,防止解矫后重新犯罪。(甘肃省玉门市司法局柳湖司法所 曹东宁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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