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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坚守为民初心 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发布时间:2020-06-09   文章来源:玉门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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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玉门市院认真贯彻高检院、省院部署要求,切实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全院性、全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凝神聚力、扎实推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 首先,落实党组抓总责任。明确“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为 “一把手”工程、“全局性”工作和“全院性”工作,要求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抓,主管检察长具体抓,全院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工作程序共同抓好落实。院党组坚持召开办信工作月例会,办信领导汇报本人办信情况,第三检察部汇报本月全院办信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办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就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措施进行汇报。其次,部门牵头责任。由第三检察部负责件件有回复工作的具体事项,明确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的答复”以及回复和答复的方式方法,由一名员额检察官、两名检察辅助人员专门负责案件分流和回复工作。最后,明确专人,规范来信办理。确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受理、分流工作。制定来信来访案件工作台账,对案件进行精细化管理,台账中明确案件的来信人信息、案件来源、来信诉求、案件分流部门、承办员额检察官、答复时间、是否息诉等信息,准确了解案件信息及办理进度。对通过上级院转交、本辖区内邮寄收到、本院其他部门转来、日常接待收取的群众来信,由专人及时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统一归口、统一登记。及时依法审查受理分流,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分流到相关办案部门,需要补充材料的告知来信人补交材料清单及寄送地址,确保接到群众来信后七日内进行受理回复、三个月内办结答复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破解办理答复难题。在巩固“7日内程序性回复”成果的基础上,着力破解“3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来信人”难题,努力做到案结事了。突出领导带头包案办信。出台《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明确规定对所有群众来信和重大来访案件,由检察长亲自阅批,信访案件院领导带头办理。如2019年在办理余某某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一案中,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方带领院党组成员和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及坐班律师一行前往赤金镇现场解答、调处化解矛盾。院领导在耐心听取了信访人员诉求和被不起诉人对调解处理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给付了赔偿金,提交了谅解书,使一起有可能进一步缠访、闹访的信访案件及时得到了化解。2019年以来,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46次,带案下访2次。突出部门协调,促进矛盾化解。强化信访接待部门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对诉求明确且属于本院管辖的,控申部门作出分流后,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联络员,将相关诉求转交有关业务部门办理。信件分流至业务部门后,业务部门联络员第一时间与来信人联系,告知来信人信件办理的具体部门、办理期限、具体承办人及承办人的联系方式。控申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与信访人进行沟通,配合承办检察官答复信访人,化解信访矛盾,及时解决群众诉求。

三是规范办理机制,做细做实工作。进行二次程序性回复双告知工作制度控申部门对接收的信访案件加快审查分流速度,对信访人出具书面的《群众来信回复函》,将信件快速流转至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尽快向信访人进行是否对信访事项受理审查的“二次程序性回复”,告知来信访人事项的即时办理状态,有效消除了信访人等待处理结果期间的疑虑。实行定期催办制度。信件指定具体承办人后,承办人主动与来信人沟通情况,进一步了解来信人诉求,告知来信人办理进展及结果。信访联络员定期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对3个月马上到期未办结案件,除系统预警外,要求流程监控人员提前5天口头预警,并向相关部门发送《催办函》,督促及时按期办结,对3个月仍未能办结的案件,逐月告知信访人办理状态。强调办信效果,提高息诉罢访率。要求全院干警在办理群众来信工作中注重释法说理,实现案结事也结,通过细致的工作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真正将来信来访工作做实做好。强化12309检察中心窗口与业务部门信访矛盾“双化解”,以努力实现信访人“最多跑一次”为工作目标,高度重视群众初信首办责任,联合业务部门,对群众信访案件和事项马上办、简易办、一次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减少重复信访,让群众信访的“第一站”变成矛盾化解的“终点站”。2019以来,接待群众来访当场答复率100%,当场息诉率100%。

四是创新完善工作方法,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力度,全程跟踪“双督办”。与纪检监察部门协调,对群众来信办理情况或答复情况由第三检察部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跟踪“双督办”,对已办结案件、息诉案件全部进行定期回访,在全院进行逐月通报、季度点评。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按照上级院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要求,逐案核对信访案件受理、办理情况,对近三年内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回头看”,目前为止,我院无一件信访积案。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是高检院向全国人民承诺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检察机关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民心工程,玉门市院将一如既往的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坚定不移地做实做细做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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