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0年6月13日
留言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县上审批补发2019年科发奖的文件,辞职人员按实际月份发放,今年2月份咨询过贵局,贵局当时回复看市上发不发,现在已经6月份,过去4个月了,迟迟没有回音,县级政府文件都出了,说明政策是合适的,经过层层审批的,为什么不能落实,有政策文件不能落实,执行时候反倒要看别的地区样子,如果别的地方不发,难道还能说县上文件错了,全甘肃的科发奖,有的地区同市不同县的发放金额都不一样,是有差异化的,说明赋予县上一定的自主权,按我们县政府的文件执行是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往年辞职人员的科发奖都是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今年有文件也不落实了,我们现在落实政策为什么会在执行层大打折扣,选择性执行,是应该反思一下了。请贵局按政策落实一下。
答复单位: 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0年6月15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对于您在瓜州在线县长信箱反映“人社局落实一下2019年科发奖相关政策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您反映的相关问题,作如下答复:
2020年2月,您在瓜州在线县长信箱反映“关于2019年当年辞职人员按在我县实际工作月数按月分摊发放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对您进行如下答复:接到酒泉市人社局工资科电话通知,对于2019年当年辞职人员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暂缓发放,待酒泉市人社局政策明确后,再予以落实。
后经根据市人社局工资科对接,2019年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按实际工作月预发人员范围为:2019年度退休、在职去世人员、2019年年内市本级与县(市区)、其他市(州)、外省市之间调入调出人员。所有辞职、辞退人员均不得发放。
“铁衣”网友,感谢您对瓜州县人社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