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玉门市积极行动,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玉门市明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范围、重点、清理方法、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按照规定的废止、失效、修改等条件设立清理标准,特别是与上位法冲突,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规范性文件一律予以废止,确保清理工作有序进行。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废止、失效、继续有效和修改的处理意见及理由,并将清理结果送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统一提请市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市司法局对报送的清理意见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和文件目录编制工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
下一步,玉门市将建立“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的清理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将规范性文件清理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