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我市出台《玉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在全市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公开机制,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渠道,不断规范操作,将信息公开贯穿于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结合我市执法工作实际,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准确记录反映行政执法行为。目前,我市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单位已配置执法记录仪450余台。
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立足权责清单,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凡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一些执法任务较重的执法部门单位的执法流程图、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和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等相关配套制度已全部制定完毕,并及时落实到了执法办案的过程中,给执法决定戴上了“紧箍咒”。
截至目前,玉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专(兼)法制审核人员共有105人,覆盖率达100%以上,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信息普遍公示,办案过程文字、音像记录率达100%。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行,为促进玉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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