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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监管场所“三同步”冲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评定工作达标

发布时间:2020-08-19   文章来源: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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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以人民满意为准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将文明接待、规范执法融入工作日常,积极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

    一是领导重视,提早谋划责任清晰

 年初,院党组就将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形成了检察长全面抓、分管检察长具体抓、第三检察部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工作标准》(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分管检察长要求控申部门干警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对照意见稿完善资料,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夯实基础,为民服务提档升级

规范场所建设,在酒泉检察机关率先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建并投入运行。中心设置了安检门、全方位监控,提供储物柜、饮水机等便民设施,配套咨询室、候谈室、视频接访室等,配置LED屏滚动播放案件办理情况、查询一体机可了解市情院情、触摸屏连接中国检察网供查询案件信息等,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设立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律师服务“绿色通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便民窗口、未成年人接访区,确保入口畅、出口顺;开通网络平台,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多样化信访渠道,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问题。硬件完备,为群众提供了更加宽敞明亮、功能齐全、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配备一名检察官、一名司法警察、一名书记员,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三是健全制度,件件有回复成常态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解决信访问题制度化、规范化。成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信访联络员工作制、建立重大信访信息报告、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制度;坚持每周三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责任制、检察长带案下访等制度,推动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坚持检察长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常态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及时回复群众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制度到位,保障更加有力,近四年妥善处理首次信访、集体访等信访事项219件次,实现首次办结率100%、回复率100%、息诉率100%。

四是狠抓办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充分履行监督职能,依法办理信访件。一方面认真审查刑事申诉和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有力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近四年来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6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党和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大局,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帮扶,最大限度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救急作用,予以国家司法救助1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1万元。措施得力,使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连续多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无信访积案。

五是多方协同,构建信访工作大局

内外部衔接互动,构建齐抓共管“信访”工作大格局。对内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全院信访工作“一盘棋”;对外积极与司法局衔接沟通,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充分体现,也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与政法委、公安、人民法院、信访部门的联系互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拓展宣传空间,充实宣传内容。利用所办案件以案释法,两件司法救助案件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多篇稿件在相关刊物发表,通过12309巡回接访、检察宣传周、“抖音”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多角度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营造人人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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