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的规章制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2.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省、市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和资金安排。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
3.负责拟订房地产业监管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负责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测绘、修缮、拆迁、租赁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管物业管理。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理、装饰装修、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工作。参与全县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指导实施、协调调度、监督管理。
5.负责拟订村镇建设规范性文件。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和重点镇建设。指导村镇房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6.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程科技档案管理。
7.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定额的执行。负责收集全县工程造价信息并审核上报。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装饰装修企业的管理工作。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活动各方主体行为,对住房保障、标准定额、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稽查。
9.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
10.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11.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规范的实施。指导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在建筑中的应用。
12.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资质的初审、上报、备案工作。
13.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申报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精神文明、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民防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人防信息体系化建设。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15.依法管理城区供水工作。负责城区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负责城区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16.负责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与运维工作。负责城市污水主管网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城区排水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
1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镇供热与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城镇新建供热燃气企业行政许可的审核。负责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供热燃气工程项目的审查,负责供热燃气企业变更、停业等事项的审核。负责监管城镇供热和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城镇供热燃气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城市供热和燃气市场秩序。
18.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对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和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指导乡镇以全域无垃圾为目标的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19.负责房屋预售、建设工程防雷、燃气经营、人防空工程等行政事项的审批。负责受理许可业务的发证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县住建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能力建设。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建设与管理,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围绕职能转变,加大重点环节改革力度,健全监管和服务体系,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机构
瓜州县住建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建筑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股6个股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瓜州县住建局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瓜州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3.其他事业单位
瓜州县住建局下属7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瓜州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瓜州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瓜州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瓜州县污水处理中心、瓜州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瓜州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瓜州县人防事务中心。
三、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分析说明
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35870464.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029137.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841326.55元,全年决算支出126918283.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95010871.5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1320156.63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实际支出26509.53元,占预算85500元的31%;较上年减少23762.17元,下降42.2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预算0元的0%。全年因公安排出国(境)团组0批,共计0人。
2.公务接待费支出7793元,占预算38500元的20.24%。比2018年减少了17864元,下降69.63 %,全年公务接待3批次,156人。主要是工程质量检查及危旧房鉴定等工作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716.53 元,占预算47000元的39.82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716.53元,占预算47000 元的39.82%,主要用于车辆日常运行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372.72元,比2018年减少997258.08元,减少60.27 %。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831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3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8897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城区路灯架设、洒水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4.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801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26%。
共组织对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19年省级污染减排项目、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2019年度支付历年欠付工程款及煤款资金项目2019年污染源监测项目、瓜州县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和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路灯、电费、非税收入业务等28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4.96万元。
(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省级污染减排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执行数为2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①对热源厂原有70m*3.5m*4m烟道内约1150m2内衬防腐砖用高压水枪冲洗、清理;采用耐高温、耐腐蚀的防腐材料进行防腐处理;②对热源厂烟囱内采用耐高温、耐腐蚀防腐材料进行防腐处理;③拟建长15m,深2.2m,宽4.5m的斜坡连体三级污水处理沉淀池;④采购安装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并敷设dn500pe波纹管520m。该项目实施,推动了脱硫除尘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了烟气达标、稳定排放水平,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1.9万元,完成预算的83.3%。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建成改善区域内水域的环境质量,为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从总体上推进园区开发。
(3)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6万元,执行数为1086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棚户区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城市面貌,提升了城市功能,拉动了经济增长,也促进了消费和就业。本年度房屋征收过程中,为了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顺利实施,实行了货币化安置和新建安置房进行拆迁户安置。在征收安置中,征收户享受了临时安置补助、过渡费、搬迁费、搬迁奖励等优惠政策,真正实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关爱,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拥护。项目绩效业务范围内来信来访群众对处理情况的满意度超过95%,达到了绩效考核的预期指标。
(4)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全域无垃圾奖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2019年执行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2.5%,该项目的实施以全域无垃圾为目标,以改善城乡环境、造福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坚持因地制宜、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城乡联动、共治共享,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大力开展市容村貌整治,完善垃圾污水处理体系,切实增强全民环卫意识,不断推动环境治理精细化、科学化、常态化,积极探索“天蓝、水清、地洁、景美”的绿色发展之路,城乡环境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5)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第三批省级城乡补助资金(暴雨灾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该项目的实施以东巴兔灾后重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目的,严格按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求标准,从改善人居环境,温暖灾区群众的心,能感受到党的关怀,大大提升了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群众住房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按绩效考核办法,暴雨灾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6)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政局对园林绿化及树木加植费等1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自评得分均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437.69元,执行数为1437.69元,完成预算的100%。11个绩效自评项目,项目类型包括运转类项目10个:城区路灯电费、路灯及交通信号灯维护费、更换广场大幅画面经费、渊泉公园管理运行费、瓜州小西湖和火车站广场等运转经费、渊泉广场管理经费、市政设施维护及靓化经费、城区健身器材维护费、特种车辆燃油维修费及保险费、洒水车运行经费;建设类项目1个:园林绿化及树木加植维护费。专项资金均用于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公园运转工作,该项目实施提高了树木的观赏效果,提升了园林绿化档次。提高了城市品位,增进群众福祉,对推动瓜州县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绩效考核办法,市政园林绿化及树木加植费等11个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7)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偿还历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热力公司基础设施建设费、柳园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东环路、东环北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非税收入业务等6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4.47元。以上项目的建设有效保证了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所有项目资金支出已按照财务核算要求进行了会计核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及支付流程。资金使用79.13%。绩效自评为优秀。
(8)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83万元,执行数为2183万元,该项目的实施将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差,道路硬化、屋面防水、排水管道老化严重等热点、难点问题,对完善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优化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着显著作用,也为打造瓜州生态宜居新城奠定坚实基础。(9)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部分老旧小区屋顶防水局部修补工程项目自评得分均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应急解决部分老旧小区屋面漏水问题,改善屋面防水破损情况,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使用率;二是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民居住安全感,幸福感;三是消除居民生活困扰,缓解群众上访事件发生,项目实施获得居民一致好评,绩效自评为优秀。
(1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污染源监测项目和污水处理中心维修维护项目自评得分均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污染源监测项目资金40万元投入以来,出水排放标注提升至一级a,进一步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生态指标及可持续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污水处理中心维修维护项目资金130万元投入以来,及时的保证了日常运行工作的积极开展,能切实有效的服务于运行工作,进一步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1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瓜州县污水处理中心提标改造项目和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自评得分均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0万元,执行数为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瓜州县污水处理中心提标改造项目资金800万元投入后,加快了项目进度,项目今年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以来,出水量达到设计要求,出水总氮去除率达到设计要求,出水脱氮效率高,社会效益显著。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已全部建成,2019年到账资金100万元已全部用于支付该项目后期费用,竣工审计已结束,现已投入运行。该项目利用修建再生水一体化车间,进行污水处理后,能使再生水得到充分的利用,进行灌溉数目等。
四、附表
1.决算信息公开表
2.绩效评价报告
3.绩效自评表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