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瓜州县丰辉石料场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6万元。
接到事故报告后,瓜州县应急管理局、瓜州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日,瓜州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授权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对瓜州县丰辉石料厂“7·15”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调查的通知》,并明确了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天明同志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察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单位:瓜州县丰辉石料场
2.事故时间:2020年7月15日14时55分
3.事故地点:丰辉石料场南山口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石场
4.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5.事故性质: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伤亡情况:死亡1人
7.直接经济损失:76万元。
二、事故单位情况
瓜州县丰辉石料场南山口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瓜州县十工山口处,成立于2012年2月23日,法人徐辉,属露天开采企业,主要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2620922ma73x6hy5c。采矿证由原瓜州县国土资源局颁发,证号: c6209222011107130121192,有效期限自2016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矿区面积:0.192平方公里。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原瓜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证号:酒瓜fm安许证字〔0011〕,有效期限自2018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3日。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7月15日12时,丰辉石料场爆破作业负责人满甲位组织作业人员对石料场南山口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石场进行了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完后员工正常下班,吃过午饭13时许,满甲位考虑到妻子怀孕已进入预产期,需将早上爆破的石料用挖掘机从爆破作业面尽快清理到下一层铲装作业面,以便使所采石料正常供应破碎线,满甲位在没有经过石料厂负责人徐辉和挖掘机操作员郭子忠允许的情况下,私自驾驶挖掘机进入到采石场爆破作业面清理石块。满甲位在驾驶操作挖掘机清理石块时,由于操作技术不熟练,操作不当,导致挖掘机后部失重,从6.7米高的采石作业面向后滑落立翻,满甲位从挖掘机驾驶室内甩出,其头部撞击现场石块,致满甲位当场死亡。
四、事故报告情况
当日12时许,石料厂装载机操作员王红洋在吃过午饭后一直在给运输车辆铲装石粉,14时50分许,王红洋发现在采石场作业的挖掘机翻在下面了,就赶快下车跑到挖掘机旁,看到挖掘机底部向上,旁边躺着一人,鼻子、头上都有血,就立即给徐辉打电话,在石料厂里的徐辉立即赶到现场查看后,向瓜州县应急管理局报告,瓜州县应急管理局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酒泉市应急管理局和瓜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总值班室进行了报告。
五、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瓜州县丰辉石料场爆破作业负责人满甲位安全意识差,为了赶工期,私自驾驶不符合自己操作技能的挖掘机进行违规作业、冒险作业,并致其当场死亡,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瓜州县丰辉石料场未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现场管理不到位,对作业人员及机械管理不严,未及时发现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分析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处理建议
1.满甲位,男,丰辉石料场爆破作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自我安保意识不强,未经挖掘机操作技能培训,私自驾驶不符合自己操作技能的挖掘机进行违规作业、冒险作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
2.徐辉,男,丰辉石料场法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违法《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以罚款25000元。
3.丰辉石料场疏于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对作业人员及现场机械管理不严,安全隐患问题排查不及时,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建议给予丰辉石料场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事故后,瓜州县应急管理局责令该矿停止生产,组织自查整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规作业意识。
2、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员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加大安全风险的管控力度和隐患排查力度,落实全方位、多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围绕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大力开展学习教育培训,不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从业人员按章操作的自觉性及自主保安保能力。
附件:瓜州县丰辉石料厂“7•1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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