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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学互鉴 共促提升-瓜州县检察院来玉门市检察院交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02   文章来源: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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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队伍、廉洁自律和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干警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业务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水平,同时全院形成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用诚心争取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服务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当下。

一是“守初心”,践行为民宗旨

为不断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专门设立律师服务“绿色通道”、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便民窗口、未成年人接访区,确保入口畅、出口顺。控申部门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将文明接待、规范执法融入工作日常,每个人都以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封来信、化解好每一起矛盾、解决好每一个诉求为准则,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耐心做好说法析理和心理疏导,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信访,确保无越级上访、进京非接待场所上访、滋事扰序等重点信访问题。

    二是“担使命”,全力服务大局

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是检察机关让人民群众共享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政治责任。玉门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制定本院工作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控告、申诉信访,实行统一受理、及时分流、归口办理,及时完整准确录入信访2.0系统及推送办理并进行回复答复,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来访事事有结果。尤其是在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成使用后,信访案件达到“当天受理,当天转办,当天程序性答复”,释放检察温度,体现检察速度。

三是“解难题”,实行多措并举

坚持每周三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检察长或班子成员接待集体访、群体访,提升疑难信访案件的办理和调处效果;检察长带案下访,群策群力、多方协同,达到息诉罢访目的。目前,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6次,推动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在酒泉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律师坐班制,成立首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各律所联合建立“律师代理申诉”联席会议制度,搭建玉门“检律平台”,通过律师以第三方身份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助推案结事了。今年,律师协同检察官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72人次,合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检调对接机制,积极促成刑事和解。派员入驻玉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会同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检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形成内外沟通枢纽平台,提高调解工作效率。“检调对接”平台建立以来,共调处案件5件,及时稳妥化解了信访矛盾。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建立玉门检察12309巡回接访点。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深入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在此基础上,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多角度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目前,巡回接访10余次,制作发布宣传视频5条,外媒稿件45篇,为共建和谐社会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是“办实事”,严把办案关口

一方面,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办案力度,通过搭建救助平台、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内外衔接、公开发放资金、建立回访机制、做好普法宣传等举措,主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大局。以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未成年人保护相结合、与残疾人保护相结合的“三个结合”工作模式,拓宽案件来源渠道,与市法院、司法局协商建立国家司法救助统筹衔接办理机制,达到信息共享;与第一、第二检察部联系沟通,主动发现救助对象。现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拟救助金额5万元,正在报批。另一方面,做好刑事申诉复查工作,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控申业务部门检察官以办案为中心,以促“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重点,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切实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努力做好刑事申诉复查工作。截至目前,审查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案件2件,经控申部门检察官初步审查后,认为原处理决定正确,出具了审查结论并直接答复申诉人,体现了检察为民、公正执法的责任和担当。

今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接收信件7件,接待来访26件次,接听来电3次,办理信访案件共24件,按期回复率、答复率及息诉率均为100%,所处理信访件均未发生涉检上访、越级访和极端访,经控申及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连续多年无信访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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