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瓜州县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构建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救助体系,深入推进救助工作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实现了救助政策全面落地、救助效能综合提升,从制度上和根本上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达到589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513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428元,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达到369元,年补助水平由4020元提高到4428元;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达到350元,年补助水平由3816元提高到420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84元,四类对象月补助58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达到9188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达到7260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达到676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费每人每年提高240元。同时,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1-8月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24.68万元。
二是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托底保障作用。严格按照申请受理、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认定救助对象,目前已救助困难群众1869户5819人,发放救助金390.82万元;完善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和“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不断优化救助工作流程,简化审核审批手续,提高救助时效性,全年共主动救助急难对象12户36人,发放救助金5.9万元。此外,利用重要节庆节点,开展贫困学生专项临时救助,救助贫困学生家庭287户,发放救助金106.7万元。
三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开展排查“三无”人员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城乡41名对象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目前保障城乡特困人员392户413人。同时通过政府招标采购,为城乡特困人员发放秋冬衣物、被褥等生活必需品6500余件套,发放越冬取暖煤300吨,发放取暖补贴2.5万元,有效保障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温暖过冬。
四是完善动态管理、民主评议制度,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民主评议、阳光公示等制度,积极与市场监管、住建、社保、税务、公安、财政等部门对接,每月对救助对象进行信息比对,通过跨部门、多层次、信息核对平台等手段开展申请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今年以来,开展委托核对51批次,涉及3378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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