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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决定(2020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20-12-31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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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瓜州县承安砂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瓜州双鑫矿业布隆吉乡采砂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31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7-5526380

箱:872880634@qq.com

通讯地址:瓜州县县府大道38号

邮  编:736100

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瓜州县承安砂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酒瓜环发[2020]214号

2020.12.31

2

瓜州双鑫矿业布隆吉乡采砂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酒瓜环发[2020]215号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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