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我委财务人员积极配合财政局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与财政局归口股室的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上一篇 : 瓜州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调研工作进行中
下一篇 : 2020年12月份“四小”登记证(卡)发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