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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志愿者律师成功化解农民工讨薪信访案-瓜州县法律援助中心冬季根治欠薪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1-02-01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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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0日,柳园镇的十七名农民工来到瓜州县法律援助中心,急切地申请法律援助,讨要被拖欠的近30万元工资。正在值班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李建国律师意识到这是一个群体性讨薪案件,他马上放下手头工作,耐心接待了他们。李律师首先安抚农民工们的焦急情绪,然后详细了解了他们的诉求。

原来,2020年7月底,一个叫张某某的人从发包人贾某某、蔡某某手中以46万元价格按包工包料方式承包了三间两层楼房的改建工程。然后,张某某便雇佣王某某、窦某某、李某某等17名农民工去施工。2020年底,工程接近尾声,张某某仅给付了他们每人几千元的劳务费,承诺完工后付清全部劳务费。然而,工程快结束时,张某某突发脊髓炎转往兰州二院治疗,失去语言功能,工程停工。张某某家属承担医疗费都很困难,更无力支付民工工资,发包方则以已经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承担民工工资。这17名农民工大多数系外来务工人员,急于拿到工资回家过春节,走投无路,经柳园综治办介绍来法援中心求助。

李建国律师通过对农民工的询问,意识到这是一个棘手的案件,首先,本案证据缺乏。17名农民工中,只有11人持有张某某出具的工资欠条,其余8名除自己口述外,无任何书面、录音或视频证据证明张某某拖欠工资的事实,现张某某失语无法核对。其次,发包方已向承包方张某某付了90%工程款,承包方却因重病住院已无能力支付农民工工资。再次,发包方明确表示不支付农民工工资。面对这一难题,李律师马上电话联系到发包方,核实情况,提出让发包方垫付工资款的调解建议,但发包方以已经支付完工程款且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无力承担为由不予支付,拒付的态度很坚决。李律师意识到要尽快解决欠薪问题,必须通过司法途径,借助各政府部门形成合力。于是,李律师马上代民工起草《责令支付工资申请书》,向瓜州县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责令支付申请,并积极与劳动行政部门联系,和劳动行政执法人员远赴柳园镇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调查取证,同时,面对面向发包方讲政策、讲法律,晓以利害。通过调查,在固定好欠薪证据的基础上,瓜州县劳动行政部门向发包方下达限期支付整改通知书。又通过柳园乡政府、法庭、综治办、调解中心的协同工作,终于使发包方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及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发包方在其发包此工程亏损及工程无法按期交付,自己生意无法正常运转,一家人生活无保障的情况下,东拼西借,又拿出10多万元,先行承担农民工工资。2021年1月25,发包方和十一名农民工在柳园镇调解委达成调解协议。

通过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三调联动,使该起信访案件得以及时化解,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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