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秦辉霞 刘欢)“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找我谈心谈话,今后我一定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争取顺利解矫,努力争当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5月19日中午,在玉门市司法局下西号司法所办公室里,社区矫正对象陈某面对司法所干部、村上帮矫干部和玉门市弘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刘主任激动地说着感谢的话。
陈某是来自浙江的流动人口,自身文化水平不高,再加上法治意识淡薄。2020年11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于2021年3月30日被玉门市人民法院判了危险驾驶罪,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陈某因为自身疾病、受伤就医和离异等原因,自身感觉十分不爽。自从实施社区矫正以来,每周要根据司法所通知时间,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警示教育和公益服务活动,再加上受社区矫正监管区域限定,影响陈某经常外出周边县市进行汽车轮胎经营的生意。长期经商搞经营三朋友四弟兄多,哪能不喝酒?喝酒开个车,居然被判了社区矫正?反正矫正期限才2个月,就不遵守社区矫正纪律能咋地?于是,陈某想办法找各种理由三天两头请假外出,不按时报告个人情况时有发生,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找陈某谈心谈话,帮助陈某学习《社区矫正法》中关于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纪律的具体规定,并没有引起陈某思想上的高度重视。陈某时不时的弄些小插曲,在集中报到点检时居然迟到,被司法所申请给予一次训诫。这次,陈某居然置社区矫正纪律于不顾,来了一次说走就走的外出。介于陈某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抵制状况,针对陈某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越界外出的事实,司法所本着“法治教育正心、心理教育塑心、帮扶教育暖心”的社区矫正理念,主动邀请陈某居住区域的村帮矫干部和玉门市弘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参与陈某的社区矫正帮扶活动。村帮矫干部和玉门市弘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刘会长专门找陈某谈心谈话,全面了解陈某近期的思想、生活、经营等情况,对陈某提供心理矫正,帮助陈某学习社区矫正纪律和法律知识,督促陈某正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积极面对社区矫正现实,强化自身服刑意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纪律,珍惜社区矫正机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主动适应社会生活,争取顺利解矫回归社会,努力争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