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人民医院门诊及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经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瓜发改项发〔2020〕55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瓜州县人民医院
2.建设地点:瓜州县人民医院西侧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0072.9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十层框剪结构,设置床位280张。设停车场、急救中心、发热门诊、药房、收费室、病案室、检验中心、各门诊区、内镜中心、体检中心、五官科、新生儿监护中心、各住院病区、多功能会议厅及辅助性用房;配套建设室外消防水池、硬化、绿化、污水等附属工程。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1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0月14日;
总 工 期:760日历天(含两个冬季停工期)
5.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6.资金来源:项目单位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筹措解决。
7.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招标范围: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中含房屋建筑工程);各专业人员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上岗证。所有拟派本项目各专业人员须具备该企业2021年4月至6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承诺书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若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记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注: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四.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ca 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 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 ca 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4006131306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瓜州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2.投标信息登记表提交: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1日下午18时00分前)将投标信息登记表及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格式后附,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彩色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47196465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资料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相应位置。
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大写:壹万元整)
保证金帐户信息:
1.收款单位: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甘肃瓜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渊泉支行
3.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工程担保形式。
1.银行电汇
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工程担保形式
投标人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注意事项: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工程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投标人提供工程保函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地 址: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瓜州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上午09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3.本项目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61.178.200.57:9001/notmeet/identitychoice)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系统,查询到本企业所投项目后(开标前24小时,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评标系统”查询所投项目是否已经推送),完成网上投标和投标文件的上传,若未在网上投标和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作放弃投标。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格式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人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5.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上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的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机打)否则不予受理。
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瓜州县人民医院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渊泉镇文化街34号
联系人:柴东
电 话:13830765188
代理机构:酒泉智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金婷
电 话:18793762121
监督单位:瓜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7-5526320
监理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年月日
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年检结果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经济 性质 | 年检结果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职称 | ||||||
投标报名备案人(授权委托人) | 职务 | 职称 | ||||||
企业人员概况 | 总人数 | 人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人 |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人 | |||||||
管理人员 | 人 | 其他人员 | 人 | |||||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 职务 | 职称 | ||||||
本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注册编号 | ||||
用于 本项目的监理 人员 | 姓名 | 职称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专业 | |||
主要检测设备 | ||||||||
建 设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工程 招标 代理 机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时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2、此表由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一份备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装入一份。
3、本表为机打原件加盖行政公章,手填、扫描件、彩印件、复印件均为无效。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10.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
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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